员工十号离职,请问当月公司承担的社保费用应该如何算?

员工当月十号离职,但是当月的保险已经扣除了,请问,给员工算工资的时候,公司应承担的那部分保险费用应该如何算?

    若公司不太计较,公司应支付部分就算在离职的当月结束,及员工的社保公司就承办到离职的当月。之后,随员工离职而公司停止为其缴交社保费用。

    若公司考虑到员工离职的当月只上了10天班,公司还全部负担起当月社保费用的公司缴交部分而不划算,则可和员工商量,公司为员工的社保缴费算到离职的上一个月就行。员工一般都能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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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6
社保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按月缴纳,公司缴纳公司应该承担的部分,员工缴纳员工应该承担的部分。
法律分析
理论上的缴费基数=参保人月工资总额,但由于各地都设定了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所以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一律按下限作为缴费基数;工资收入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一律按上限作为缴费基数;工资收入介于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的,按自己的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员工十号离职,从法理上说,用人单位也应当为其缴纳社保的。因为劳动关系存在是判断职保义务的前提。哪怕这月只有1天劳动关系在职期间,在法理上也应当缴纳社保。社保不能按天缴纳,只能按月。也就是说,只要职工在职1天,企业都要为职工缴纳社保,而且不能出现个人承担企业缴纳费用的情况,否则会面临以下用工风险:(1)职工离职后申请仲裁,企业面临补缴风险;(2)离职日期未到,在交接过程中发生工伤,企业由于当月未缴社保将会承担高额的赔偿费用。社保是劳动关系存续期的法定义务,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劳动关系解除时也是社保义务失效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2个回答  2015-09-21
如果员工应缴纳的部分已经被扣除了,那单位的部分还是得单位交。不能从员工的工资里扣单位应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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