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工厂在安徽广德,总部在南京我的工作地点在南京,领导经常叫我到安徽这样符合劳动法吗?

如题所述

这是公司工作规定,属于工作要求,而不是工作调动,应该没有违反劳动法。就像做销售的一样,你想要把公司的产品销售出去,就必须要出去跑业务,天南地北的跑,有的时候,一个销售员要长期驻外,大半年回不了一趟公司总部驻地,有些甚至只到开年会的时候回去一趟。



现在,很多公司的总部与工厂都死分开的,尤其是那些污染型企业。公司办公室在市中心,而生产工厂在偏远的郊区,甚至跨市跨省。那么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就不去工厂了吗?这是不可能的。尤其是在市中心的技术人员,必须要定期到工厂指导工作。公司人资,销售主管等其他领导也要到工厂检查工作进度,人员调动等。
所以,领导经常叫你到安徽,如果是调岗,那么就不符合劳动法,如果是正常工作安排,比如进行培训或者工作指导,那么就没有违反劳动法。当然,如果你真的觉得这样不合适,也可以提出来,但是这样的效果往往不会太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别人提供的建议只能作为参考,不能直接拿来用。
我们都是打工的,有的时候为了有一个稳定的工作,接受公司的安排和工作调动,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要么被动接受,要么离职,要么提高自己,当上高管。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6-23
符合,让你到分厂工作很正常,只是公司内部正常调遣而已,公司有权利这么做,你如果不愿意去,可以向领导提出来,看领导反应。但一般领导不会喜欢这样员工的,望你三思而后行。
第2个回答  2019-06-23
我觉得这种情况的话,必须要分开来对待,首先要看你签订的劳动合同,上面是怎样约定的,公司是有权利变更你的劳动岗位,这一点是在合同中有体现的,所以你必须得遵守公司的约定,如果在合同当中没有这方面明确的规定,那么就属于自愿的行为,当然你也可以不去,但是我觉得如果领导让你出差的话还是比较器重你信任你的,你如果能够比较好的完成任务,我觉得你在公司里应该能够得到重用,其实去不去外地工作并不重要,只要是他把工资给到位了,这又算得了什么呢。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