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当2n比n+1赔付还少时,劳动者可以要求n+1赔付吗?

因工作未满6个月,公司解散进行赔付,若1+n赔付,可拿到1.5倍月工资;若2n赔付,可拿到1倍月工资,劳动者可以要求按照1+n进行赔付吗?

可以。如果单位不是解散,就是非法裁员,要按照2N赔付。法定的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是2n赔偿,合法解除劳动关系则有1个月代通知金+n的赔偿,单位解散解除劳动关系是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应该是赔偿1+n。
法律分析
对公司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存在困惑是因为对相关法律规定不了解。劳动合同法规定在本法行前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终止的,按规定如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金应分段计算。有人认为公司解散导致劳动合同结束是否应予补偿属于新旧法律规定不一致。劳动法并未明确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分段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原则,劳动法无相关规定所以用人单位亦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这种观点其实并不正确。公司解散导致的劳动合同终止是否应予经济补偿劳动法虽无明文规定。用人单位据此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劳动者本人一个月工资收入的经济补偿。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解散而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年前的补偿金应当一并计算在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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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31
法定的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是2n赔偿,合法解除劳动关系则有1个月代通知金+n的赔偿
单位解散解除劳动关系是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应该是赔偿1+n
你现在的困难:
1、单位咬死不是解散,就是非法裁员你,就要按照2N赔付你;
2、单位通知了要和你结束劳动关系(不管是合法还是非法的),已经达到1个月了,你就没有1个月代通知金了,再合法的和你结束劳动关系,就只有N了!
钱不多少理论,拿钱走人!解散的公司钱本来就少,赔到后面没得赔了!你去劳动仲裁花时间花精力还要提供足够的证据,就为了半个月的工资,自己判定是否划算!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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