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 可以今天说辞职明天就走吗?

我2月份进的公司 当时只签了一份试用期一个月的合同

第一个月的试用期工资800 被公司扣在那里当押金。。。。现在我找到工作了 想辞职 但是她说要提前一个月辞职的 不然第一个月的试用期工资就扣了 。。。。我想问 我和公司没签劳动合同 。。。能不能今天说辞职 明天就不去公司 然后他有权扣我的工资吗?
我的公司是一家私人厂
我有一个朋友 和我同一个公司的 他做了一个月零几天之后 就不做了 他去说辞职 第二天就直接没去公司 但是公司还是把试用期的工资全部给了 为什么我不可以。。。。直接走

由于是私人公司 没有厂牌 工作证什么的 也找不到当时签的试用期劳动合同 怎么办

  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 可以今天说辞职明天就走。
  1、在公司工作了一年多,却始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需要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时间从进入公司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2、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作了明确规定。因此,公司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同样是违法的,应予补缴。
  3、由于是事实劳动关系,员工可以随时离开,无须履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义务,并有权得到已工作期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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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03
当然可以!你把工作证(厂牌)复印一份自己收好,最好找到你进厂时签的那份试用合同.然后去找劳动站还可以要求老板赔偿你这半年每月双倍工资!这是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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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0-07-03
立即去当地人力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并要求公司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3个回答  2010-07-03
只要证明公司扣你工资当押金的证据,(比如让他们给你开一个押金条)

再到当地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劳动者可解除劳合同系。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07-02
提前一个月那是正式的劳动合同,你这个都不是正式的,你可以直接走,如果扣了你的工资,你要准备好你这段时间上班的确切证据,最后可以告他们,最高可以赔3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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