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工厂要员工晚上加班到十一点合法吗?

请问我进了一工厂三个月了晚晚都加班到十一点;我己在上个月同老板说了辞工老板口头上同意了但到了下个月也没让我走,请问我该怎么办?

我不知道楼主你有没有签劳动合同。对于你提出的问题,综合答复如下:1、未签劳动合同与未上保险的问题:劳动法上有事实劳动关系一说,在劳动合同法生效以前,你和单位已经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这三个月里面单位应当按月支付你双倍工资。至于保险,不管是劳动法还是劳动合同法,都规定了用人单位购买社会保险的义务,所以,单位为给你买保险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单位从用工之日起给你补交。2:合同以外的加班时间必须要有明确的理由和加班补偿,并且是征得劳动者双方的同意,方可确定承认加班有效。如果用人方单纯的无条件的加班,劳动者可以提出异议并且必要的时候可以寻求法律保护。3:我建议楼主你根据上面两条找老板要个说法,他要是不给予答复你就举报他就可以了。那些人一般很怕吓,你就说要举报他他肯定就给你一个公正的说法了,他是以为你什么也不懂才欺负你的。一定要在这个时候敢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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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2-12
肯定不合法!如果你不想拿到工资就不辞而别之类,那就到劳动仲裁去告他,把资料和过程都收集齐,一告就准灵。因为中国有专门针对你这种情况的法律:劳动法!
第2个回答  2013-12-12
我国的劳动法规定: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五天,最多加班共60个小时,而且要有加班费。如果你的工厂天天如此,肯定不符合劳动法。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要求结清报酬,辞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12-12
踢炮唔捞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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