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如题所述

1、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中心党委委员和领导班子成员专门召开学习交流会,认真查找本单位在队伍建设、日常管理、工作运行中的廉政风险点,狠抓立规整改。

2、让广大党员干部高度认识到守纪律、讲规矩的极端重要性。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更是党的事业取得胜利的重要保证。增强党员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3、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必须从严从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明责、守土尽责。要牢牢把握《准则》和《条例》,加快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刚性问责机制,确保责任落地生根。

扩展资料

强调党委的“主体责任”的原因

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比如,有的党委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当成分内之事;有的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放任一些党员干部滑向腐败深渊;有的领导只表态、不行动,说一套、做一套,甚至带头搞腐败。

因此,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解决好不想抓、不会抓、不敢抓的问题,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两个责任:党风廉政建设的“军令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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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认真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
落实主体责任,必须党委(党组)书记亲自抓、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解决好“谁来抓”的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政班子都有责任,每一名班子成员都有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是分管范围内的主要责任人。要严格执行专题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党组)每年要向上级纪委专题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第一责任人要定期汇报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领导班子成员还要向党委(党组)报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
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好“三个作用”,解决好“怎么抓”的问题。一是领导班子成员要在领导班子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作用。第一责任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日程,与业务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其他班子成员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要主动出主意、想办法,认真负责地参与决策,不能袖手旁观。二是在分管范围内要发挥主要责任人作用。班子成员在分管范围内也是第一责任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要坚决落实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要定期研究、定期布置、定期检查、定期报告,守土有责,对党负责。三是班子成员要发挥好表率作用。带头落实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部署,带头廉洁自律。
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作风建设、抓严明纪律、抓惩治腐败,解决好“抓什么”的问题。一要狠抓作风建设,解决好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问题。把作风建设作为永恒课题,经常抓、深入抓、持久抓,通过立破并举、扶正祛邪,不断巩固和扩大已经取得的成果,努力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全社会风气根本好转。二要狠抓纪律建设,不断增强党员、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化党员、干部党的意识和组织意识教育,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章,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等党的组织制度,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都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切实执行党的各项纪律,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三要严惩腐败,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势头。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对干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要保证各级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办案,对腐败分子形成有力震慑。
认真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
纪委的监督责任意味着纪委既是监督主体、执纪主体,也是问责主体、管理主体。深化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保证,是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要从组织创新和制度建设上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大自我监督力度,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
落实监督责任必须转职能,聚焦主业。要通过机构改革,把更多的机构和力量调配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上来。进一步清理压缩参加的议事机构,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把职能聚焦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来。
落实监督责任必须转方式,强化监督。进一步明晰内设机构的工作职责,减少职能交叉,转变工作方式方法,切实增强监督力度。纪检监察室要全面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在查办案件中,要求既查办贪污贿赂案件,又注重查办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的渎职案件。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清理;对被反映的同志,及时约谈,要求其作出说明,立足于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在巡视工作中,更加注重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通过工作方式的转变,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进一步形成监督合力。
落实监督责任必须转作风,加强自身监督。正人先正己。必须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责任所系、使命所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是同一责任范畴的两个侧面,不能互相替代,更不能互相削弱,而必须相互协调和共同促进。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7-02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和纪委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各级党委和纪委要站在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把落实好“两个责任”作为当前最突出的大事、要事,务必抓住、抓紧、抓好,自觉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
  从强化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约束,到以钉钉子精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到围绕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开展巡视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但必须清醒看到,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影响恶劣、亟待解决。
  坚决惩治腐败,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必须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有针对性地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理清责任、落实责任。如果责任不明确,出了问题不追究责任,反对腐败这个艰巨的任务就不可能完成,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进行了重点部署,提出“两个责任”、“两个为主”、“两个覆盖”等改革举措,其中首要的就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可以说,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的要害。
  党委负主体责任是党章规定的职责。党章总纲规定,各级党委要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党章第八条规定,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委领导下工作,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党委不抓谁抓?!
  明确提出党委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从《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提出的“全面领导责任”,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主体责任”,内涵得到了进一步的深化和发展,更加明确了“各级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也就是说,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不仅要进行领导,而且还要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否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是空洞的口号。党委把党的建设抓好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在手上了,纪委的工作才好开展,纪委的监督责任才能落实。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党委是本地区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必须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是党内执纪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履行好监督职责。“两个责任”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和源头,把“两个责任”落到了实处,就是牵住了“牛鼻子”,必将为反腐败增加新动力、增添新活力,有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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