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具体在什么地方,

我在某家酒店上班,现在要辞职,家里有急事,酒店不但不给你工资,还说押金之类的话,来剥夺我自己辛苦挣的钱!

  每个县级或以上政府机关都设有劳动部门,过去叫劳动局,现在一般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除劳动合同,按以下办法进行。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执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和《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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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1-07
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 87294683 西五路64号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87627202 盐店街18号新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87459492 尚勤路72号 碑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82028268 开通西巷7号 莲湖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87619903 菜坑岸24号 雁塔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85398313 长安中路43号 未央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86259843 区政府内 灞桥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83524413 新医路89号 长安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85297529 区政府内 临潼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83811685 劳动大厦 阎良区劳动监察室 86876292 延安街6号 户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84810723 户县东大街7号 周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87114009 县政府内 高陵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86912433 县门街29号 蓝田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82721104 长坪路 高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88333687 高新四路创业大厦 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事务管理局 86538487 凤城九路开发区管委会

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西安市菜坑岸 24号
TEL: 87623715
第2个回答  2018-07-31
过去叫劳动局,现在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局,处理劳动纠纷、仲裁、工伤认定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11-06
具体在各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第4个回答  2020-11-17
本人在十月三十一号上班时间右手中子受伤,伤得很重,到现在还在养伤,想了解一下养伤这段时间的工资是不是跟上班的工资一样希望您们给讲解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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