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原材料盘亏的账务处理中,应交增值税的进项额需要转出吗?

关于处理原材料盘亏的账务,查了一些教材有的增值税进项转出,有的没有转出,难道是一般纳税人的需要转出,小规模纳税人的不需要转出?

原材料盘亏相应税务应交增值税的进项税额需要分情况进行处理。

1、非正常损失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2、因为意外文害导致的存货盘亏或毁损,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 不需转出。

因为小规模纳税人即使受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不能抵扣进项税,相应的税款直接计入了原材料成本当中,所以小规模纳税人不存在应交增值税进项额转出的问题。

扩展处理

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方法

1、移用成本比例法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某批外购货物总的进项税额*货物改变用途的移用成本/该批货物的总成本 。

2、当量成本比例法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非正常损失中损毁在产品、产成品或货物数量*单位成本*进项税额扣除率*外购扣除项目金额占产成品、半成品或项目成本的比例 。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存货盘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盘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进项税额转出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9-19
首先你应该明白一点就是只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是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那么小规模纳税人就不存在进项转出的问题了。
其次关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中税法规定有一条是“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即是主观原因造成的。原材料盘亏的账务,如果盘亏的原材料是因非正常损失造成的那部分,其进项税额是要作转出处理,而不是因非正常损失即非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不用转出。
税法规定,关于企业所得税可以扣除的资产损失相关规定中有这么一句话,企业因盘亏、
毁损、报废等原因不得从销项税金中抵扣的进项税金,应视同企业财产损失,准予与存货损失一起在所得税前按规定扣除。此项规定又可明显看出原材料盘亏是需要做进项转出的。我估计这就是你看的有些教材做转出,有的不做转出处理的原因了。
但关于盘亏的定义,我查阅资料,造成盘亏的原因都是主观原因,因管理不善造成,故原材料盘亏是应该做进项转出处理的。
总之,我倾向于做转出处理,税法多处规定可以看出。
我分析的应该很清楚了,望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9-19
1、原材料正常损耗不用转出;
2、属于管理不善造成原材料报废损失的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第3个回答  2011-09-18
税法规定,属于非正常损失的,如变质,发霉,毁损的,要进项转出。正常损失的不需要 。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6
原材料盘亏的账务处理中,应交增值税的进项额是否需要转出有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原材料盘亏,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不需要转出;
2、如果是一般纳税人企业,有2种情况:
(1)原材料属于正常盘亏的,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不需要转出;
(2)原材料属于非正常盘亏的,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需要转出;
3、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分录:
批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批准后: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