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以公司不缴纳社保为由,而解除劳动不去上班吗?

公司没有给我缴纳试用期的社保,我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不去上班,并且让公司支付补偿金吗?该怎么做?

这个问题我特别有经验,现在我就告诉你答案,首先,劳动法是有规定的,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劳动者。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而且还要盖公章。关于社保这方面也有规定,公司必须为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而公司没有给你缴纳社会保险,首先就是公司违法了,但是你不能直接这么不干。我给你一个方法。首先他没有给你交社保,你不用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向他打离职申请。你可以向公司的邮件或者是人事行政部发一个挂号信,或者是公司的邮件发一个函件。写上,因为公司没有给我交社保,我被迫离职。这样的话,以后涉及到赔偿,你就会在明显的优势,其次呢,你向你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面有一个劳动仲裁。你直接写好申请书,如果你不会写的话,你就找律师,然后他就会给你立案。我不知道你是否有劳动合同,如果你有劳动合同就无所谓,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你就要去劳动仲裁进行立案,让人家给你承认实际的劳动关系,然后你再向法院进行。起诉,这样的话,你能够得到没有交保险的赔偿金?赔偿金的原则是干满一年赔偿两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你不想这么做的话,你就是不想去上班也可以,人家也不会拖欠你工资,但是前提是你懂得法律,你去勇于找对方,对方不害怕你。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11-09
你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行为违法并侵害了劳动者的权利。
请见《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2个回答  2021-11-09
不行,试用期内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缴纳社保,但你不可以以此为由不去上班,因为试用期内双方都是可以随时通知对方解除合同的,不需要原因,但是你这种情况没法获得经济补偿金,因为工作时间太短,失业保险金也没缴纳满一年。
第3个回答  2021-11-09
如果你不想去上班了,那你可以辞职,但是你可以根据这种情况跟公司领导进行协商解决问题,而不能以此为由而解除劳动,不去上班,这样是不可以的。
第4个回答  2021-11-09
可以,同时你还可以申请要求公司给你全部补缴之前所有的社保,社保缴纳是强制性要求,只要存在实际的劳动关系,公司就必须为你缴纳社保,所以你可以要求补偿你应有的权利。公司不为你缴纳社保,你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关系,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就可以了。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