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1.3.7入职,现在公司收益不好,裁员。8.18口头通知。8.19谈赔付问题,因为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我提出赔N+1=1.5个月工资,人力说给这个月在职天数工资+0.5个月工资。大家说说找法律,在我离开时包括工资,该给我多少人力提到说这不叫裁员,而是一些客观原因产生的,之前的很多人都是被变相裁掉的(如说同意公司提出的方案,那就走正常离职流程,否则走辞退流程,这样对以后的就业不好云云)请问有哪些具体的法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