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的时候,如果电器坏了。一般应该谁负责修呢?

谢谢

如果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中包含附属设施维修的条款,此时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可以协商解决。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房屋租赁期间电器损坏的,如果电器是承租人自己的,由承租人自己负责维修,如果是出租人的,应该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这里律师提醒大家,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认真制定合同条款,尽量详实的约定双方权利义务,以避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在必要情况下可以委托具备一定经验的律师代为起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正当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租赁物的维修】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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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6-03
房屋租赁期间家电坏了,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也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维修的责任,或者自行维修后,请求出租人负担其所支付的维修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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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07-09-09
租房之前应该检查清楚,如果是入住前发现问题,应由房主负责;若是入住前没有发现问题,属于住客自己使用不当损坏的,应该由住客负责赔偿;若是因为电器设施老化等自然消耗引起的损坏住客不必负责.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22
首先要知道你是租客还是业主本人 你们签订租赁合同时有没有注明这一点 法律规定 业主与租客私下签订的租赁合同也是有效的
按照我的经验来讲 承租方应该承担承租期间 所有房内属于业主的电器 家私的损坏与赔偿的 除非你们签的时候注明不需要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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