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期间电器故障,房东与租客应该谁负责维修

租房子与房东签了1年合同,现在才刚三个月,原来正常使用的壁挂炉突然坏掉了,修理师傅说原因是线路短路,具体原因不明。无外力破坏。炉子已经七年了,早已经过了保修期。当初的住房合同没有提及关于电器损坏责任的条款。修理费用是1860元。房东坚持壁挂炉质量非常棒国外进口的从未维修过并且是在我们租住期间坏的,应该由我付一半责任。他说坏的原因肯定是我在使用壁挂炉的同时使用了其他大功率电器,可是我并未记得使用过。感觉十分冤枉。这个责任应该有谁来负呢?这种情况有没有法律条款说明的?有哪个部门能说句公道话,消费者协会管吗?

如果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中包含附属设施维修的条款,此时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可以协商解决。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房屋租赁期间电器损坏的,如果电器是承租人自己的,由承租人自己负责维修,如果是出租人的,应该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这里律师提醒大家,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认真制定合同条款,尽量详实的约定双方权利义务,以避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在必要情况下可以委托具备一定经验的律师代为起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正当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租赁物的维修】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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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3-22
我认为是房东的责任,租客交租后就是对房内电器有使用权,正常使用中电器故障,维修费用应该房东出,就如墙上的油漆脱落不能说租客的责任。
第2个回答  2014-11-13
付一半责也是对的,房东没让你全付,不过维修费要1860有点贵了,新的要多少钱?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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