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作服还没发,我辞职了,却让我出1400买走,合理吗

2011.10.26与公司签订了3年合同,因要照顾老人,2012.2.29向公司提交了辞职申请,并要求公司取消工作服的定制,而公司以已为我量制尺寸为由,要求我以1400元的全额买走。我3.31就可以离职了,工作服要到4月份才到货,而且公司2011.12.23下达的工作服管理细则里规定:正式聘用员工由员工提出辞职时,自新工作服发放之月起计算,工作时间未满1年者,由员工本人承担工作服购置标准的40%,在我离职前根本就领不到新工作服,我是否可以不支付?如果必须支付是否应该按40%,而不是全额?

工作服分通用和专用。
通用就是尺寸不一,其他一样。专用是代用专用姓名、工号且去除可能破坏美观的。
如果是通用的,你可以享受未领取,不负担的权利,如果是专用的你应承担全额的。
前提是你有三年的合同在先而后定制工装。
协商的结果最好是承担40%的通用工装的费用。否则结算、档案移交等会出现麻烦。追问

工作服是通用的,没有标志的,只是来量过尺寸,公司说是按我身材做的,所以要买走。如果公司强迫我支付全额,然后用工资和档案来卡我,我该到什么部门去主张我的权益呢?

追答

劳动保障部门或劳动仲裁委员会

追问

现在公司说支付40%是指领了工作服后辞职的,没有领工作服就辞职的就得支付100%,合法吗?

追答

不合法且不合情理!

追问

公司已经直接吧工资扣了抵工作服钱啦,我是否可以到劳动保障监察投诉?

追答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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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05
这应该不支付服装货款
第2个回答  2012-03-03
建议你去问一下劳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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