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用他个人公积金贷款买房没还完,离婚后,我能用我的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2008年结婚后老公用他个人的公积金贷款买房,至今仍没还完,2010年底我们离婚,房子是他的,还款也归他。(我们私下达成的协议,拿了离婚证,除外没办任何手续,因为房产证写的是他的名字)请问:现在我能用我的公积金贷款买房吗?谢谢了!

可以,只要你至少连续一年以上投过公积金就可以,离婚的,只要有离婚证,分清责任,还需要你前夫协助办理相关的手续后,就可以在你们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相关的手续。
在有问题的话,你最好去公积金管理中心问一下,因各地的大政策是一样的,有一些小政策是因地制宜的,所以最好再确认一下,希望我的解答你能满意,祝你一切顺利!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3-13
这个是可以的,不过要你老公同意,双方一起去办理这个手续,才能试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子。
第2个回答  2011-03-12
按照现在的政策,你的问题有点棘手。

因为之前你的公积金有贷款记录,再买房应该算改善型。,但是你的情况特殊,可以申请首套房的复议,可以直接到担保公司贷款窗口申请或致电你处公积金管理中心问询。

各地管理不同,有的直接算第二套房,而且只能贷款15万,如有补充公积金则可贷款20万。

正常的政策应该是 "再次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只有一个人贷款的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20万元;若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限额为30万元。"

所以,你需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详细了解一下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