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在2007年,用我和老公的住房公积金(我们两个都有住房公积金,而且当时都用了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房,房主名为我老公名,现在贷款没有还清,为了孩子上学,想买第二套房,我们办离婚,以前的房子判给我老公,新房以我的名义买,要贷款买的,请问一下我离婚后买第二套房还能算是首套房吗,以前的公积金贷款对我第二套房贷款有影响吗?
我是沈阳的
谢谢您的回答,我们办离婚,房子直接归我老公,我再买房,是商贷,因为我们的住房公积金第一套时就停了的,第二套只能是商贷的,但不知以前的公积金贷款没还完,对我买第二套有没有影响的,
追答有一个小疑问,以前的公积金贷款还没还完,那现在那笔余额是谁在还?
如果属于你个人的公积金贷款没还完,我所认为的有2种情况。
1. 如果是你不还给银行了,自然对你的征信(信用)有很大影响,再借款比较困难。
2. 如果你是仍然在还的,没关系,可以继续商贷,但银行会考虑你个人的状况,判断借多少钱给你。
是真离的
追答这样,政策上讲那是可以按首套房购买的。只不过银行是否给你贷款,程序上是否会有其他问题,这个我就不太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