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的发票比实际多了1分钱,客户不付款?

我公司要向客户收货款170392.25元,合同约定见票给钱。我公司的发票因单张限额10万元,所以开了两张(170392.25/2=85196.125),开票系统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导致开出来的票面价是85196.13元,两张票合计170392.26元。客户现在以我们发票多开了1分钱,与合同金额不一致为理由不付钱。怎么来反驳对方呢?有没有相应的法律条文?

这个不怪人家,你们自己工作不仔细,要对自己工作负责。法律也不支持你。人家对你的负债是你应该开的金额,多了1分账对不上,另外,相当于人家负债多了。
1、重新开票麻烦吗?干吗较劲啊?
2、也可以再给人家开一个1分的红票冲抵
3、或者跟人家协商,盖章签字的让利人家1分钱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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