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以我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为由拒绝给我结算拖欠的三个月的工资,并且要求我赔偿2万元

2010年4月进入该公司,2011年10月老板才同意与我签劳动合同并为我缴纳五险,由于老板常年拖欠工资以至于大批员工申请辞职(包括我在内),2013年1月我的辞职报告审批通过,30个工作日后我交接好工作正式离开这家公司,离开时老板还欠着我2012年11月至2013年2月三个月的工资,其他所有辞职的员工共计十二人也和我一样遭遇。今年8月份该公司关门大吉了,老板也联系不上,我们在万般无奈之下只能到当地劳动部门举报该公司,今天劳动监察部门负责我们这个案子的工作人员给我回复说,该公司老板不同意支付技术部主管(我)、车间主管、财务主管三个人的工资,其他 员工的工资他会在下个月结清。不愿意给我们仨结算的原因是公司运行期间由于员工工作经常出错导致公司巨额亏损,而我们仨是主管所以责任全摊我们头上,扣除我们那三个月的工资外还欠公司6万多,平均每人两万一千多元。证据补充:说实话,老板列出来的那些亏损明细都是N年前的陈芝麻烂谷子了,以前在职的时候该扣该减的都已经罚过了,现在又拿这些事来威胁我们,我们找谁说理去呀。。。真是无良奸商啊。。怪不得每人愿意为他效力。。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让用人单位举证,如果不能举证是你们的原因造成的话,拖欠的工资,还是要支付给你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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