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局是怎样一个机构

如题所述

劳动保障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下属十一个二级机构,四个职能股室。其中五个副科级二级机构,现有职工72人。劳动保障工作涵盖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险、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劳务输出、职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职业技能鉴定等内容。
主要职责有以下十二项: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总体方案。
(2)对全县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代表国家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监督检查职权。
(3)编制劳动力市场民展规划,组织再就业工程的实施;规范职业介绍服务机构的管理;负责全县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工作。
(4)制定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就业培训中心、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指导实施。
(5)指导和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规范管理;综合管理全县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受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和处理社会保障行政争议。
(6)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政策,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
(7)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工资政策,贯彻行业工资收入调节政策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负责企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的监督实施。
(8)贯彻国家和省、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9)对社会保险基本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行政监督;贯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和基金运营机构的资格认定标准实施监督检查。
(10)贯彻国家和省、市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政策和补充保险承办机构资格认定标准。
(11)负责本地区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资格审查和年度审核工作。
(12)承担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定期发布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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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0-22
劳动保障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下属十一个二级机构,四个职能股室。其中五个副科级二级机构,现有职工72人。劳动保障工作涵盖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险、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劳务输出、职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职业技能鉴定等内容。
主要职责有以下十二项: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总体方案。
(2)对全县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代表国家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监督检查职权。
(3)编制劳动力市场民展规划,组织再就业工程的实施;规范职业介绍服务机构的管理;负责全县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工作。
(4)制定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就业培训中心、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指导实施。
(5)指导和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规范管理;综合管理全县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受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和处理社会保障行政争议。
(6)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政策,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
(7)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工资政策,贯彻行业工资收入调节政策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负责企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的监督实施。
(8)贯彻国家和省、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9)对社会保险基本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行政监督;贯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和基金运营机构的资格认定标准实施监督检查。
(10)贯彻国家和省、市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政策和补充保险承办机构资格认定标准。
(11)负责本地区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资格审查和年度审核工作。
(12)承担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定期发布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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