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提和冲销,相关问题求解!

权责发生之下,一笔费用,在发生时进行预提,在实际报账时进行冲销,请问预提和冲销时分别应该怎样做会计分录?

还有一个问题我不太能理解:一笔费用在未报账时进行了预提,在实际报账时进行了冲销,那一个预提一个冲销,到头来那不等于什么都没做吗?
......还是我在哪儿存在着重大的误解 ?

一个预提然后冲销,不是什么都没做,预提的时候 费用按权责时间发生分别进了成本。如贷款利息每个季度支付一次利息,前2个月预提第三个月支付,假如每个月10000元贷款利息那前2个月的分录
第一个月 借 财务费用 10000
预提费用 10000
第二个月 借 财务费用 10000
贷 预提费用 10000
第三个月 借 财务费用 10000
预提费用 20000
贷 银行存款 30000
以上可以看出,财务费用预提以后每个月进成本10000元,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如果不预提到季度末三个月一起支付30000元,费用也就当月进成本30000元,就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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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0-01-25
权责发生制,凡是本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已经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都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你理解上面的话后就可以理解预提和冲销了。
预提费用,顾名思义对属于本期,但不在本期实际支出的费用进行列支,比方说你租房子,年末结账,其实你每月已经用了但没有付款,每月的房租费用就需要预提出来,因为这样你才知道你当月的实际负担。分录做出来就是
借:管理费用——房租
贷:预提费用
预提费用是一项负债,在你付款的时候
借:预提费用
贷:现金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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