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成立分公司流程

异地成立分公司流程

一、异地成立分公司流程
1、异地成立分公司的具体流程如下:
(1)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提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文件,包括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等;
(3)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办理备案手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十四条
【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分公司具有哪些特点
分公司的特点具体如下: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是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
3、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4、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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