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6届毕业生,刚刚报名了2017年国考,报名的时候是用的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的(因为当时没有签约)但是我已经在一个单位实习,报完名没几天,单位告知我签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保险,我问了一下时间会写成我报名之前的日期,也就是说我虽然是十月二十几号报名,报名时不是知道自己会这么快签约,结果保险有可能是十月一日就开始缴纳,这样的话,与我报名时的应届毕业生身份是否冲突?将来如果考上的话,是不是有存在虚假信息的隐患呢?如果有的话,我现在还有机会要求签约时间后移一个月,如果不影响我就不用管了,希望专家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忘了说明,我报名的岗位不要求必须是应届毕业生,只是我报名时认为自己还是所以选了应届
1、对应届生身份审核不会有影响,鉴于签了劳动合同,那么你在bai次年就不能再视为应届生,若未签劳动合同,毕业后两年内都可视为应届生;
2、没有影响,只要你签过劳动合同,过了今年不管解约与否,以后都不再视为应届生。
报考公务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05月28日至1998年05月28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05月28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扩展资料:
招聘和考核的岗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验,考核人员必须有相应的基层工作经验。基层工作经验是指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组织以及县级以下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工作经验。
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参加毕业生实习、实习基地(基地为基层单位)或在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部队团或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验,可以视为基层工作经验。申请中央机关的候选人,有在地方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验。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10月底。
建议先不签约?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