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国有单位房屋没有买,但有永久使用权和居住权,拆迁有补偿吗?

如题所述

您好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能有所帮助

首先来说 对您所说的这种房子
我有以下几点疑问
1.房子的产权人 或产权单位是谁
2.需不需要缴纳租金
3.所谓的永久使用权和居住权有没有书面的法律文件证明

从一般角度理解
您说的房屋大概类似于单位的宿舍
产权应归单位所有
居住者没有房屋产权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因为该房产的产权人不是使用人
因此 使用人在以上的补偿中仅能享受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在实际情况中
像是这种类似的情况
应与产权人协商 由征收办补偿产权人
产权人在补偿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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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6-05
公租房吗,,追问

不是,是单位安置房子,有电表,水表都是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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