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劳动法降低工资情况

我们公司之前是6天8小时制度,基本工资3000,现在公司要改成5天8小时。但工资降低500,在这扣掉的500中再拿出200作为工资的绩效奖,基本工资有原来的3000改成1950,剩余部分划分成津贴,以前是没有津贴这一项。请问这样合法吗?让我们员工签协议。员工部分都拒绝签字。我们员工改怎么处理?

第一,根据劳动合同法,一天的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一周不超过40小时。因此,公司改成5天8小时是法的。
第二,如果公司要修改与劳动者有密切关系的事项时,是要经过工会或全体员工同意的。因此你们有权拒绝此事。
第三,如果单位强行变更工资构成,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拒不改正的可以到劳动仲裁去申请仲裁。
第四,因为员工大部分都拒绝,所以企业应该不会强制执行,建议与其协商,毕竟现在找工作不是那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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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18
现在苏州市基本工资是1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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