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后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如题所述

您好,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工作证就足够了),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劳动纠纷案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举证责任的主要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

4、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属违法行为,你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向单位索取二倍的工资。

5、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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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7-07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恶意拖欠工资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装、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言等。
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等全部费用。拖欠或扣发工资违法,可以要求全额发放。超过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
对于公司老板恶意拖欠工资这一情况,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刑事责任;也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申诉,请求其责令老板支付拖欠的工资;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还可以与老板协商,达成协议,然后向法院起诉。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2个回答  2021-07-06
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第3个回答  2021-07-07
搜集证据材料,到企业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就可以了。一般2年之内,公司都就支付了。
第4个回答  2021-07-06
可以向当地社保局举报申诉,请社保局派人调查如情况属实,公司不仅要发清拖欠的工资,还要承担为员工购买或赔偿员工为公司服务多少年的社保金,以及因没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受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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