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期被公司罚吃辣条后就医,公司:辞退不赔偿,公司这么做违法吗?

如题所述

公司这么做确实是违法的,至于在哪些方面违法,下面也将为大家一一道来。

一、事情概述

因为公司的业绩方面不是很好,所以悟空财税服务公司成都分公司业务部主管李娇娇也制定了新的惩罚制度:吃死神辣条或是喝1.5L的矿泉水,结果吃完之后,两个女孩就直接进了医院。

员工因为在经期吃了辣条,在医院检查后竟然引发了胃绞痛和急性肠胃炎,但是公司却表示没有赔偿,只能报销医疗费,而且员工回到公司后,却被公司以“不符合企业文化”被劝退。

二、这个事件中公司存在的违法行为

别的暂且不提,就但以让员工吃“死神辣条”的行为就是违法的,因为死神辣条包装上明确写着“禁止吞食”的字眼,而且主管李娇娇给这两个女孩吃的明显也是三无产品,并且事发的时候,员工还在职,所以属于公司履行职责不到位。

最为主要的是一名员工吃完死神辣条后,就引发了不适去了医院,此后的两个月依然会干呕,这也就是公司处罚不当导致的后果,所以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

三、公司说法虽看似合理却无法证实其真实性

这个事情是发生在员工没完成业绩,才进行的惩罚,而且公司后期更是先发制人,说员工不符合企业文化辞退,小雪的前主管李娇娇更是说,公司只是在优化人员而已,并且声称辞退刘小雪并不是因为死神辣条事件。

该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李佳楠则强调,刘小雪是“自愿离职”的,说她已经签字了,并且工资都给她了,还有相关的转账记录,并说刘小雪业虽然在公司的时间业绩是高,却经常被客户投诉。

但刘小雪却表示自己已经在公司工作了一年,而且业绩方面还算是不错的,她本人也怀疑是不是因为自己向公司要求赔偿,所以公司才会先下手为强,直接辞退她。

而且她当时也不是自愿签订离职的,是公司那边不签就不让她走,被迫无奈之下她才会签了,而且还有相关的录音。相关律师也表示如果刘小雪能证明,自己确实是被迫签署离职协议的话,是可以证明其无效的。

与此同时,公司那边本来说会提供转账记录和截图,现在却忽然开始不接电话了,无法联系上了,推测很大可能是因为刘小雪拿出了录音,对方无法自圆其说,所以索性就不再接听电话了。

事后公司的回应则是相应负责任人已经被撤职,却始终无人来提及刘小雪的赔偿问题,本身公司因为体罚不当导致员工身体出现不适,已经违法了,现在又胁迫员工签署离职协议,而且员工还有录音为证,公司更是理亏,并且从公司的种种做法来看,也是打算来个抵死不认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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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7-16
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因为公司这样的做法是让员工的生命安全遭到破坏的
第2个回答  2020-07-16
这么做是有违反人类道德底线的,是不合理的,在经期期间被逼吃“死神辣条”后出现不适还被辞退,不是个正当行为。
第3个回答  2020-07-16
违法。公司要辞退员工,本身就应该给员工一定的经济赔偿,更何况员工还因被罚而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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