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内部岗位调换试用期的问题,劳动法有没有具体规定?

我在分公司刚满三个月试用期,还没有转正,结果公司把我调岗到总部,且部门、工作岗位不同。公司规定调岗后,调配试用期为一个月。这个劳动法有没有具体的规定?我们公司的做法合法吗?大家帮忙给点意见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所在单位只能和你约定一次试用期,转岗是不能另行约定试用期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修正。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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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3
1,如果在合同上约定了试用期是3个月,那么满了后,不管分配到什么岗位,只要是这个公司,那么就不能再有试用期,否则违法
2,如果没有约定3个月试用期,那么,,签定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应在三个月到六个月之间,最多不能超过六个月, 你衡量一下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06-19
在违法与不违之间,如果公司要与你签定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公司的作法就是合理的,不违法,签定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应在三个月到六个月之间,最多不能超过六个月,
如果公司要与你签定三年以下的劳动合同,公司的作法就是违法的,
第3个回答  2008-06-19
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如果约定具体岗位,则单位不可以随意调岗。即使约定调岗,单位也应当证明其调岗的合理性。
第4个回答  2008-06-19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根据上面的相关法律条款,公司是否违法就要看劳动合同文本里关于试用期的约定了。如果合同上白纸黑字地明确写了“试用期三个月”,那无论“转岗”“调岗”等说法、肯定不能再延长一个月了。

如果未明确试用期,那就要结合上面提到的劳动合同期限加以对应,比如3年以上的合同、就有权要求累计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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