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要求回去签字才发工资?

在A城市工作,离职后回到B城市,但还有部分工资没有发放,原单位要求过去签字,不然不给,现在春运车票买不到,路费也要几百。单位的要求合法吗?本来工资就是网银转账发的,不想浪费路费来回。求支招解决。

你原单位的做法属于克扣工资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依据如下:
一、《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综上,你原单位不能以你不到公司签字为理由克扣或拖欠你的工资。你只需要提供你本人的银行卡账号。单位通过银行转账的凭证,和你的签字是一样有效,可以作为发工资给你的依据的。追问

如果单位非要我去签字,我该怎么投诉呢?

追答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你尽量好好跟你原公司的人资负责人说,说明你现在异地的情况,适当提醒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不是必须本人签字领取,一般不会为难你的。之前让你本人去,可能不清楚你现在异地,财务觉得转账麻烦,就让领现金。如果是故意为难你,你只能回去,但除了领工资,还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

追问

我走之前反复跟行政人员确认手续签完了,说了我要回外地,结果后来老板还是要求签字,要以仲裁赔偿?已什么名义呢?

追答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综上,从法律上说,1、原单位没有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你的工资。2、原单位无故、恶意拖欠你的工资,这两条同时违反了《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从情理上说,原单位要求你从异地回来领取你应得的工资,造成你工作和生活的不便,造成你的经济损失(路费)。于法于理都可以要求赔偿。

但是实际情况中,劳动仲裁会尽量让你和原单位协商解决。原单位没道理故意为难你啊,劳动仲裁不一定有多少补偿金,但一定能拿回工资,单位也会很麻烦。

追问

谢谢!

追答

不客气,望采纳。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8-18
美女你是怎么解决的我现在也遇到这个问题了
第2个回答  2014-01-10
你可以问问能不能传真签字啊
第3个回答  2014-01-10
对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