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法制思想的主要内容有:
1、唐太宗强调自己颁布的诏敕不能有违国家法律,不能以自己的言论或诏敕等代替国家法律,在实际执法过程中,他也能够身体力行。
2、唐太宗明确提出了“国家法令,惟须简约,不可一罪作数种条”;“以宽仁治天下,而于刑法尤慎”的思想,强调国家立法要简约,执法要宽简,切忌法繁刑密,条文复杂,严酷执行。
3、为保障唐王朝国家的长治久安,唐太宗认为必须杜绝执法混乱,要求“人有所犯,一一于法”,要求“理国守法,事须画一”,要求“法之所行,无舍亲昵”,强调执法务必公正,坚决不徇私情。
4、在贞观时期,真正地做到了王子犯法与民同罪。执法时铁面无私,但量刑时太宗又反复思考,慎之又慎。他说:“人死了不能再活,执法务必宽大简约。”
5、在重视法治的同时,唐太宗让臣下按宽简原则修订法律,制定出《贞观律》。减轻刑罚,修订法律,制定了贞观律。贞观时期的社会秩序稳定,最少的一次全国判处死刑的囚犯只有二十九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贞观之治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法良政优:“贞观盛世”的治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