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土地上附属物归属问题

承包土地协议已签订,承包土地上的附属物(树木:村组集体)补偿款已经支付给村组,但现在就协议上的附属物所有权归属问题有争议,村组认为补偿款只是针对树木的成长补偿,想问的是,补偿过后,我们有权得到附属物的归属权吗?并且这些附属物(树木)管理权该归谁所有?

土地附属物归属问题最好再做个补充协议说明。不然就还是属于村集体,因为附属物是可分物,所有权并不当然随主物而发生流转。针对你的补偿款问题,要视树木的价值和补偿款间的差距而定,若基本相当的话,村组就是故意刁难你,否则,双方最好坐下来你再补点钱,然后签订补充协议或添加补充条款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6-15
有权得到附属物的归属权,这些附属物(树木)管理权归承包方所有。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