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海一家私企找到工作,刚开始说好是2000每月,试用期1800每月,现在要签合同了却写基本工资1300,饭贴200,车贴200,住房补贴100,岗位津贴200,这样合理吗?会涉及到保险之类的吗因为第一次工作,对这些都不懂,请回答得越详细越好,谢谢!还有合同里附有一个补充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提出辞职由此给甲方工作带有的损失,乙方将赔偿甲方在乙方试用期内给予工作上的培训损失费3600元这个补充合同不合理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