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有没有义务通知客户?

我妈妈帮我买了一份保险 是那种从出生到21周岁 每月交20元的 保险公司每两个月从卡上扣钱 因为卡上一直是有笔钱的 前19年保险公司都是扣款成功的 所以跟我们也没有任何交集 但是从2009年开始 估计是卡上钱不够了还是什么 一直是扣款不成功 我妈妈这么久了也没去想到这个保险 等到了前段时间整理的时候突然看到了这张保单 问了保险公司才知道是永久失效 只能退回本金 但是在2年可恢复期里 保险公司为什么都没有联系我们
后来我查了保险法 发现09年新的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需要通知客户的
后来有一天我妈妈专门去了一趟保险公司 接待的人还很凶 把我妈妈给吓坏了
现在我有个疑惑就是这个保险是在09年之前买的 但是新的保险法好像是在09年9月施行?保险费是在09年11月开始扣款不成功 那保险公司到底有没有责任通知到我们?这个是按旧的保险法还是新的保险法?
ps.以前的儿童保险就叫儿童保险证。里面的条款并未涉及到通知这一项
希望有经验的朋友帮帮我!

1、保险公司肯定有义务通知客户的情况:保单续费、展示年度分红报表,等非消费型险种,这些保险需要保险公司长期服务,很多都是终生服务的,保险公司有义务通知客户的各项情况。
2、保险公司没有义务通知客户的情况:消费型的险种:如意外卡、保障卡等等小额的一年期的消费型保险,这类消费型本身就是满足客户灵活自由。想买就买,不想买就不买。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4
首先先不说保险公司有没有义务,其实保险公司对于每笔保费都是很看重的,特别是续期保费。保险公司会通过代理人、孤儿单服务专员多方面联系客户缴纳续期保费。

请问当时购买时有没有留过电话和地址,电话和地址有没有变化,是否去保险公司变更过?如果没有,保险公司没法联系到啊。
另外你的描述也有矛盾的地方,保险公司回复永久失效,退还本金但是在2年可恢复期内。如果按照这个说法应该是保单暂时中止,但是你可以申请去复效,让合同重新生效,补上应缴的保费就行(部分公司可能会有利息)。追问

地址和电话没有变 但是我们并没有得到通知
因为从09年11月开始就扣款不成功 好像是30天内不补交的是冻结还是什么 2年内没有去恢复的就永久失效 保险公司是这么说的 现在已经超过两年了

追答

超过2年就永久失效了,不能恢复了。
现在追究保险公司的责任从法律上能找出他们失责的地方,但是费时费力。。。

追问

的确是费时费力 但是老人家气不过
那请问保险法里有保险公司的通知规定吗

追答

没有。。。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4-15
保险公司的确是有责任通知客户缴费,通知不到的原因一般如下:客户变更地址,变更联系方式(手机或者座机)未能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这样很容易造成客户收不到缴费提醒,建议打一下该公司的客服电话,详细咨询吧
第3个回答  2013-04-15
保险法并没有保险公司通知缴费的义务,一般是保险合同约定缴费时间和方式:

第三十五条 投保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或者分期支付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第三十七条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第4个回答  2013-04-13
你好!不知道当初你们投保的哪家公司?这个可能中间有误会,想想都20年了,你们的联系方式,和地址有没有变过?如果变了,保险公司是没办法通知到你的。所以建议在有保单 情况下还是通知保险公司变更联系方式,这样就不会出现你这样的遗憾了,祝安好!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