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所说的格物致知与知行合一,中心思想是一样吗?

我理解的是:人的真心是被私欲包围的,人们做事的时候要把这些私欲去除掉,用真正的真心去做事,这个就是中心思想吗?

格物致知与知行合一的中心思想有一些不同。
格物致知是中国古代儒家思想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乃儒家专门研究事物道理的一个理论,已失佚,源于《礼记‧大学》八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所论述的“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此段。但《大学》文中只有此段提及“格物致知”,却未在其后作出任何解释,也未有任何先秦古籍使用过“格物”与“致知”这两个词汇而可供参照意涵,遂使“格物致知”的真正意义成为儒学思想的难解之谜。《现代汉语词典》2012年发行的第六版将“格物致知”解释为:“推究事物的原理,从而获得知识。”
知行合一,是指客体顺应主体,知是指良知,行是指人的实践,知与行的合一,既不是以知来吞并行,认为知便是行,也不是以行来吞并知,认为行便是知。是明朝思想家王守仁提出来的。谓认识事物的道理与在现实中运用此道理,是密不可分的一回事。是指中国古代哲学中认识论和实践论的命题,主要是关于道德修养、道德实践方面的。中国古代哲学家认为,不仅要认识(“知”),尤其应当实践(“行”),只有把“知”和“行”统一起来,才能称得上“善”。致良知,知行合一。是阳明文化的核心。先有致良知,而后有知行合一。
知行合一是一个辩证统一哲学关系。没有格物致知的过程,就没有知行合一的效果,同时知行合一又会进一步的丰富格物致知的内涵,使“知”更加丰富、更加理性,更加逼近事物的本质,提示出事物的本质属性,使下一步的“行”更加有一个好的结果。
王阳明继承陆九渊强调“心即是理”之思想,反对程颐朱熹通过事事物物追求“至理”的“格物致知”方法,因为事理无穷无尽,格之则未免烦累,故提倡“致良知”,从自己内心中去寻找“理”,“理”全在人“心”,“理”化生宇宙天地万物,人秉其秀气,故人心自秉其精要。在知与行的关系上,强调要知,更要行,知中有行,行中有知,所谓“知行合一”,二者互为表里,不可分离。知必然要表现为行,不行则不能算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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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02
天理和人性是密不可分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10-02
额,好像不是这个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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