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认识和行为要一致,不可口是心非。观察事物要细致入微,用心揣摩,从而在该事物中得出道理和知识,穷究事物原理,从而获得知识。
知行合一,是指客体顺应主体,知是指良知,行是指人的实践,知与行的合一,既不是以知来吞并行,认为知便是行,也不是以行来吞并知,认为行便是知。这是由明朝思想家王守仁提出来的。
格物致知:格,推究;致,求得。穷究事物原理,从而获得知识。
出自《礼记·大学》:“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
致良知,知行合一,是阳明文化的核心。先有致良知,而后有知行合一。
王阳明“知行合一”论的内涵有三个要点:
第一,知行只是一个工夫,不能割裂。而所谓“工夫”,就是认知与实践的过程。
第二,知行关系是相互依存的:知是行的出发点,是指导行的,而真正的知不但能行,而且是已在行了;行是知的归宿,是实现知的,而真切笃实的行已自有明觉精察的知在起作用了。
第三,知行工夫中“行”的根本目的,是要彻底克服那“不善的念”而达于至善,这实质上是个道德修养与实践的过程。
显然,王阳明所谓的“知”即“吾心良知之天理”,其所谓“行”即“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的道德实践。可以说,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论在本质上是集道德、伦理、政治于一体的道德人文哲学。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知行合一”的内涵与现实意义
意思为:人的认识和行为要一致,不可口是心非。
观察事物要细致入微,用心揣摩,从而在该事物中得出道理和知识。
拓展资料:
“知行合一”其思想基础还是“心外无事、心外无理”。既然“理”只有一个,而且就在心中,那“知”也就是“行”,“行”也就是“知”。他批评朱熹“知前行后”说,认为他是将“心”与“理”分为二了。
与“知行合一”相关的还有王阳明的“格物致知”说。在这个问题上,王阳明与朱熹也是对立的。朱熹的“格物致知”,“格”的是事事物物,也就是说,是从外在的事物中去致知、穷理的。而王阳明持“致良知”说,不主张从客观事物中去求取真知,而主张反躬自己,从开发良知中去寻求真理。
这“格物致知”是人格修炼最重要的手段。王阳明对于自己这一套理论是很自信的,他还说:人若知良知诀窍,随他多少邪思枉念,这里一觉,都自消融。真个是灵丹一粒,点铁成金。(《传习录下》)充分开掘人自身固有的善之本能即良知以抵制种种人欲、私的腐蚀,造就符合统治阶级所需要的人才是王阳明“致良知”说的主旨所在。
应该说,王阳明的用心是良苦的,但这种学说的后果都未必全如王阳明所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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