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接受公司调岗的劳动争议应该怎么办

最近单位变相裁人,给我下了调岗人事变动通知书,我拒绝签字调岗,现在单位已经不让我去原岗位工作,并且把我的指纹从打卡机中删除,说我要么接受调岗去新岗位考勤,要么自己主动离职,请问我可以以次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申请经济补偿金吗?或者现在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第1个回答  2019-08-02
公司调岗应当有合理性,如无正当理由则调岗不合法。这种情况你可以继续去原岗位上班,如果单位不让你上班或发出解除通知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违法解除赔偿金。
第2个回答  2013-08-20
看你劳动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如果写明企业可以随意调岗,告他就有点难度。
第3个回答  2020-01-18
第4个回答  2018-05-15

可以申请

原因如下

1、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你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

2、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是有权调整岗位的。当然,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也是需要提供证据的。劳动者拒绝调整岗位的,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但是用人单位也是应该支付经济补偿。

3、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

第5个回答  2019-06-21
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也就是说,只有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有权单方调整工作岗位。对于能够胜任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想要调整工作岗位,必须是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才可以进行调整。所在的公司单方调岗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根据该条法规,既可以选择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选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依据自己的情况以及用人单位的发展前景来讲,选择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对自己更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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