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根据什么赔偿?谢谢

如果打医疗官司赢了怎样时行赔偿?是不是医院应该承担多少比率的责任,再进行赔偿,赔偿的项目有哪些?比如患者今年67岁,出医疗事故后死亡了,如果确定医院50责任,那应该赔偿多少钱呢?谢谢

1、根据你说的情况,患者67岁,医疗损害导致死亡,那么他的家属能够获得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治疗期间的护理费、丧葬费、死亡补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
2、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按实际支出计算。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治疗期间的护理费的计算,有专门的标准,但各个省份的标准不一样,在此无法为你计算,你可以查询你所在省份的标准。
3、丧葬费的标准是受诉人民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
4、死亡补偿金的标准是:受诉人民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20倍。各个省份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数据是不一样的,可以通过你所在省份统计局每年公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里的相关数据查询到。
5、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5万元或者6万元。
6、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比较复杂。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计算。至于计算多少年,要看死者生前扶养的孩子有几个,孩子年龄多大;死者生前扶养的老人有几个,年龄多大。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已经成年的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如果医院承担50%的责任,把以上各项相加得出来的总和再乘以0.5,就是医院应该赔偿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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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30
你好,医疗事故致人死亡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其中,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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