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医疗事故,如何赔偿?

2009年10月底,我妻子怀孕,初为人父母的我们欣喜万分.由于我是工作在外面,所以产前检查不是固定的医院.2010年六月底,我陪着已经怀孕八个月的妻子在家乡县级妇幼保健院做产前检查,检查结果一切正常.过了半个月,我妻子水肿的厉害.于是再来妇幼保健院做检查.当时只做了尿液检查,检查出尿中的蛋白质是三个加(尿蛋白+++).医生看过检查后便说,回去多喝丝瓜蚌壳汤,黄鳝和泥鳅汤即可消肿.听过医生这样说,我们便回家照其做.可是肿根本没有消下来(出事后,经过多方打听和查看资料才知道是妊娠高血高的反应).到了七月30晚十二点多,妻子突然说肚子和腰又胀又痛.我和父母以为孩子要提前生了,赶紧租车到了妇幼保健院.值班医生量了血压正常,检查胎心正常,只是宫门还未开.便问及前面检查情况时,我们说出了蛋白质三个加的事,医生当时也没说什么,只是说比较严重,建议住院.住院后,并没有对我妻子做出高危产妇处理.连最基本的血压监控都没有。只是进入病房输了半小时的氧气。到第二天早上八点以后,做完各项应做的检查后,我问医生是否可以做剖腹产,医生说没有国家指针便作罢。吩咐完不能出去后,我便陪着妻子一直呆在病房中,其间每一个小时做一次胎心检查。后面十点到十二点就没有做了。直到接班的医生来,已经是十二多了。检查胎心后,说不正常,建议侧卧。过了半小时,再做胎心检查,结果还是不正常,胎心跳动很慢。接着做B超,结果还是一样。就和昨晚的值班医生宣布胎儿死亡。对于这突其面来的恶耗,任谁也接受不了。妻子和我放声痛哭,为此赶来的父母和岳母便问医生死因,医生说不知道,劝我家人说目前当务之急就是要从孕妇身上取出死婴,免的孕妇陷入危险,其它的事稍候再说。即然事已至此,我们也同意了医生的说法,结果等了四个小时,也就是十六点。其间没有任何形式上的措施。直到我妻子宫内大出血,一位像主任级别的医生才说,这可能是胎盘早剥,因为医院设备有限,建议转到高一级的医院去。事不宜迟,我们火速赶住市级医院。后来诊断出是妊娠高血压导致胎盘早剥,而且宫内大出血引发贫血等症状。要立即做剖腹产取出死婴。对于这件的病状而导致的后遗症,可能以后我妻子都是高血压患者。以后怀孕有什么事,也是不可预见的。
关于这件事,我也是没有办法才去做了医学鉴定。我想问一下好心人,我妻子这次的医疗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赔偿金额范围是多少?在此,谢谢各位啦!

就你说的情况看,在半个月前就诊时,就存在妊娠高血压,医院的处置 不当,导致了病情恶化,以及胎儿死亡。在第二次就诊时,医疗行为也存在处理措施不当的问题。
医疗行为的过错与因果关系问题,只能通过司法鉴定或者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
若医院负有赔偿责任,赔偿项目有 医疗费 误工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但因为在出生前死亡,不会赔偿死亡赔偿金。但应该考虑赔偿十月怀胎期间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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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9-07
天底下还有这样的畜生医院,你们直接起诉就可以,赔偿精神损失费,医药费,和一些附加的条件,另外要起诉他们对你妻子和孩子造成了严重的生命安全威胁,导致孩子死亡。索赔20万左右,不给的话就去找媒体新闻!这样的单位中国人是不需要它的存在!
第2个回答  2020-02-27

一般医疗事故怎么处理,发生医疗事故要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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