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原告,已向法院提交案件五个月,被告与法院有亲戚关系,所以法院一直不开庭,什么也不通知我,我有充足的证据并一直提交新证据,今天法院直接通知我去拿裁决,说我必须签字才能知道裁决,没有开庭,五个月什么也没通知过我,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法院这样做违法吗就算我不服从裁决也只能二审,二审也还是这个法院,地方法院就这一个,不能越级a
可是不能越级告呀,我也只能二审,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一个弱女子这半年都被逼疯了
去警察局报案,如果不管,去检察院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