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规定提前离职要赔300的违约金,真的要给吗

我被一家公司忽悠着给签了劳动合同,上面有一条如果是我被开除公司要支付我300的违约金,如果我提前走我要赔300。而且本来是应聘文员的,还说有一周的培训期,哪知道第一天只是让我回家看两张资料,第二天给我讲了10几分钟,然后就让我去跑业务。。。当时签合同时确实有个任务量但当时他说有专门的业务员和电话营销人员的,哪知道后来又说要当文员先要自己去跑业务,明显被骗了,请问我现在不做了的话,要赔他那个300的违约金吗
还有就是这几天他让我不去公司报道,但是要电话汇报工作情况。。如果我只是口头上说不去了可以吗,因为我一个人去他们公司的话我想写了辞职报告不给钱的话估计他也不会签字的,而且刚才在百度知道看到5月份有另一个女生好像也是被这家公司骗了的,每个月安装15台电话的任务量,明明是文员的,签合同时问他,他也说不用我们去联系的,早知道给他录下来

不用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两种情形才能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1、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2、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以上信息供参考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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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14
一般你是不需要支付所谓的违约金的: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
具体看你劳动合同怎么写的、公司给了你什么吧追问

什么都没给,就几张单子让我去跑业务。然后上面有写3天不去算自动离职,后果自己看着办。我看有的人写的关于旷工自动离职的说得是如果规定了要给违约金就要给,而且合同不能解除

追答

随便找本《劳动合同法》一看就知道,请做好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追问

哎,那家公司就是个骗子公司,我不给钱根本不可能签字同意我走的。。。而且还要了我380的服装费只有一套衣服,我知道自己头脑笨才会变这样,不过如果自动离职真的会影响和下一家公司签合同吗

追答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具体请咨询当地律师或自己找劳动法律方面书籍自学

追问

我才上一天班拿来的工资啊,我也问过在律师行工作的朋友,他说不会赔违约金。。。只是这种公司肯定会吓唬我不给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现在想到那个男的,真想把那堆资料砸过去的。。。还是非常感谢你的建议

追答

找公司培训你的证据,你工作的证据,提前三天递交辞职信,最好用快递,保留公司签收快递的回执单为证

追问

培训证据肯定没有,就让我自己回家看两张资料,后来资料他拿走了虽然只有两张。然后说有人培训,就是把那个软件在电脑上用10分钟左右时间给我讲了下。。。然后他让我跑业务那个单子就是让我回去看的资料之一,快递那个方法谢谢了

追答

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没有?如果拿不到就直接去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公司也行的

追问

我有劳动合同,合同里写的是销售岗位的文员,我的工作牌上也是文员。。当时我看合同上写的前两个月每个月安装15个电话的指标问他说是要我去联系客户吗,他回答有专门的业务人员和电话营销人员的,而且应聘时他说工作内容时也没有提过要做文员,先跑业务。。。。之前有家公司就明白的说了要做文员先跑一个月业务,这家公司明显是忽悠人先签合同

追答

有合同就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公司不提供你劳动条件,应当支付你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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