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定加班费小时工资基数是否合理?

我现在每个月工资条上的工资为2970元,如果按照工资/20.92来计算的话,小时基数应该为2970/20.92天/8小时=17.75元。可是我们公司最近出了一个文件规定所有技术管理人员的工资基数统一为7元/小时,不足7元的按照实际计算。

请问这样是否合理合法,重要的是,是否违反劳动法?如果的确违反劳动法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来和公司谈判或者是协商?

另:在计算加班小时工资时候,是不是应该用当月全部的工资来除以20.92,而不是应该用部分工资?从04年我到这个公司来,加班工资基数的计算方式为:学历工资+年龄工资来除以20.92来计算加班基数,这样是不是也违反劳动法?

悬赏50分,希望各位明白劳动法的大侠们给详细的解答一下,最近想离职了,所以想争取这方面的权利……谢谢

第1个回答  2008-03-13
1、我们平常说的工资是一个月总共拿了多少钱,这是不科学的,实际上我们每月拿的是工资加奖金加各种补助等,而单位算小时工资是要把奖金和补助扣除的,这么做法律没有明确是否违法,所以没办法。

2、就算以7元每小时算,你拿到的也应该是10.5元每小时,因为《劳动法》规定了平常加班给150%的工资。如果单位没给,就违法了!

3、如果你不想干了,完全可以直接找领导谈,谈不笼就去劳动仲裁。如果不想辞职,就算了,因为很可能因为你的冲动失去工作。得不偿失!!
第2个回答  2008-03-07
学历工资+年龄工资来除以20.92来计算加班基数,一定程度上也是说得过去的。但前提是,这样的基数是不是少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水平。如果低于,一定是不对的。高于,还勉强说得过去。

一般单位都不会按照工资单上实发工资计加班工资的基数标准的。

如果以你们的标准:7*8*20.92=1171.52元,估计是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但不知你们公司有无关于工资的制度,而这个制度你知道不知道。你可从此入手与公司协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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