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没提前半个月跟老板辞职就要扣工资这合理吗?

我4号开始上班,这个月3号已经做满一个月了,跟老板说不想干了,可老板却以我【没有提前告知他,今天辞职明天走人害他请不到人手做事影响他们运作】为由〈其实就是家小旅社,现在准备过春节根本没几个人来开房压根就不忙〉扣了我三分之一的工资,说话还很难听……

其实我清楚他就是不想给——上一个同事提前半个月跟他打招呼说要辞职,结果那老板没过两天就把人赶走了,说不干就不用来了,就只付给了那同事半个月的工资……

我刚出社会什么都不懂……辛苦一个月本就没多少工资,我又是残疾人,结果老板还这么弄……

请问老板这么做合理吗?不提前打招呼要辞职就要扣工资这有道理吗?我该怎么要回那三分之一的工资?因为是给个人打工,也没有签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求帮助~

  试用期内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单位属于正常辞职,用人单位没有权利扣除劳动者工资。
  正式员工应当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离职报告,三十天后可以正常离职,属于正常离职,用人单位没有权利扣除劳动者工资。如果劳动者是正式员工,劳动者每月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用人单位离职的话,就属于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由劳动者赔偿用人单位。
  因为不知道劳动者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年限,无法判断劳动者是否是在试用期,也就没有办法判断用人单位扣除工资是否合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2-04
辞职通常要提前一个月告知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