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离职,而是提前三天(星期五早上提出离职,表明了星期六星期天也可以叫我去单位交接,因为星期一有事),并没有书面证明,老板也同意了,我双休都问过老板,但是老板说没找到人,我有写过一份交接单,上面都写得很清楚的。现在老板说我没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要扣我一个月社保跟一个月工资。特地说明:我在这家公司做了差1个月就两年,2010年3月没有缴纳综合保险,到2011年10月份才开始缴纳社保(7月份上海开始实施外地社保),钱现金补给我了。老板扣押我一个月社保和一个月工资,这样做法对吗?我可以维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