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员工自动签署离职,然后入职新第三方公司

我于2008年3月1日入职外企工作,但是公司要求签署合同到一家第三方公司,目前已经签署了2次合同,每次2年,合同于2012年3月31日到期,2012年4月到6月一直没有签订合同,7月公司因为其他原因要更换第三方公司,要求我签署一份由于个人原因离职的申请,然后和新第三方公司签署劳动合同。
我想请问:1、公司要求签署由于个人原因离职这种做法对吗?
2、我已经在单位工作4年,这次签合同属于第三次签订合同,按照新合同法应该属于无固定工作期限,如果我签署了上家单位的离职,是否意味着我如果被公司开了,公司对我的赔偿会少很多?或者我还会损失什么?
3、如果此次合同谈不下来,我可以要求公司赔与我前四年共计5个月的工资,以及2012年未签署合同期间4-7月的2倍工资赔偿吗?
公司现在通知我说,我签署的离职仅仅是针对之前第三方派遣公司的,也是第三方公司要求的,只是对之前第三方派遣公司的一个终结。并不是真的从公司离职了,所以以前的工龄都存在,他说这是劳动法针对派遣公司劳务合同里面有的条款。问题1、是不真的有这种条款?2、如果我把公司系统里面的入职日期截屏,公司会承认我的工龄吗?

1,肯定不对。你的雇主是该公司,却和别的公司签合同,很不合理;
2,按照劳动合同法,你确实可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了。但是你根本没有与你实际工作的公司签过合同啊。甚至于说你和第三方不再签合同,谈补偿都很麻烦。
3.公司可以不赔;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申请;
4我的疑问是,当初你基于什么原因和第三方公司签合同啊,这很奇怪?派遣公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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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17
1. 公司让个人签署个人原因的离职文件是逃避法律责任,而且一旦签了个人离职文件,意味着这之前的工龄就清零了,公司再有赔偿的话这4年就不会赔了,因为是个人辞职导致的.
2. 你的判断是正确的,见上面分析,公司的目的就是这个
3. 可以.
第2个回答  2012-07-17
第三方公司肯定是一个劳务派遣公司!你们公司想规避一些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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