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8-11-10
单位属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你同意的那么这个补偿就是合法的(劳动合同法只规定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比如满10年不满10.5年就是10.5个月工资,满10.5年不满11年就是11个月工资,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1,+1也属于协商范畴),你不同意的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你不同意而单位强制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属于违法,你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你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赔偿金,每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赔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赔赔偿二个月工资。
第2个回答 2018-11-13
入职10年,今年7月休产假,因公司内部调整,职位没了,现在协商解除劳动关系,赔偿N+1不合理。
首先哺乳期公司不可以开除产妇;
第二公司没权利把你岗位调没了,如果这样就属于解雇性质。
需要赔偿双倍工资,也就是10*2+1个月工资才合理。
第3个回答 2018-11-09
不合法,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三期没不能解除合同,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应该按双倍补偿标准进行赔偿,即2N+1。
第4个回答 2018-11-23
不合理,这不属于协商。解除合同并不是你的真实意思表示,属于被解除。按违法解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