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外卖员因电梯误时殴打同乘业主,你怎么评价这位外卖员的行为?

7月21日,据齐鲁晚报报道,江苏南通一位外卖员因为觉得电梯上行耽误了他的时间,于是殴打了同乘电梯的业主杨女士。目前,公司回应表示已解雇该外卖员。

我觉得外卖员的行为太冲动了,是非常不可取的,很不理智的表现,把自己的负面情绪发泄在别人身上,让别人遭受了无妄之灾。

江苏一外卖员进入小区送外卖,当时外卖员在15楼上电梯,想下到一楼,而同乘电梯的业主住在27楼,按电梯也打算下到一楼,电梯先升上了27楼,外卖员以为到一楼了准备出去才发现到达27楼层,感觉是该业主把电梯按上去耽误了他的时间,所以就对她进行殴打,有掐脖子甩和撞击电梯厢等行为。

对于这件事情,我反复观看了好几次这个视频,有些网友说是因为业主把所有的楼层都按了个遍,因为这些灯是亮着的,因此外卖员打她是她活该的,可仔细看会发现倒数第二排右边的那个按钮是黄色的,所以我认为业主是没有把每个楼层都按了的,结合我居住的小区电梯按钮和不同的地方我乘坐过的高楼层电梯来看,最下面那一排的按钮是开门和关门的按钮,倒数第二排就是一楼或者负一楼/二楼的按钮,只是每个电梯的按钮亮度设置不一样,所以不能先入为主觉得按钮亮就是按了楼层。

还有一个争议比较大的问题就是女业主是否有辱骂外卖员的行为,但是这也绝对不是外卖员动手打人的理由,一旦动了手你有理都变成无理的了,女业主是否有过错在先我们不得而知,所以这里不过多地评价,但对于外卖员的这一行为,个人表示很不认可,凡事应该好好说,而不是用武力解决。


客观来分析下外卖员乘坐电梯可能存在的三种情况:

    没按一楼按钮。外卖员在15楼进入电梯的时候忙着看手机没有按到下行一楼的按钮,所以导致电梯直接升到27楼女业主按的楼层了。

    没注意看上下顺序方向。如果恰巧有人到达15楼,电梯门会打开,而外卖员没注意看是上还是下的方向的话,直接进入电梯,或者按错了上下的按钮,电梯都会先上到别人按的楼层,再下去的。

    电梯的设置原因。有些电梯是即使你在高楼层按了一楼,可其它比你高的楼层的人同时要下去的话,会先升到别的楼层再一起下来的。

不管是这其中的哪种情况,或者直接说是第三种情况,首先人家业主也不知道外卖员在电梯里面,其次她想下到一楼,即使知道外卖员在里面按电梯也很合理,上下电梯最多也就几分钟的时间,再急也不急在这一时。

我居住的小区也有很多外卖员是经常送餐到各个楼层上面的,虽然有时看着他们也很赶时间,人多的时候会表现出有点不耐烦的样子,可这就是常态呀,电梯不是外卖员的专属电梯,大家都是可以乘坐的,不是你着急都要别人来迁就你,所以他们会在路程上尽量缩短时间,跑着进到里面等电梯,按照顺序一层层乘坐,中途有人下去的,也是乖乖等候。

所以说人与人之间要多点耐心,不要随便就用暴力来解决问题,而且使用暴力非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带来更多麻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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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7-27

对于外卖员殴打同乘女业主的行为,个人觉得,外卖员这就是一个失去理智的行为,看问题做事太主观片面,性子急,头脑发热容易冲动,做事不考虑后果。这样的做事风格在社会上混,肯定行不通的,自己肯定是要栽跟头的。事实也证明自己最终要为冲动的行为付出代价和惩罚。更希望其他的外卖员能够从该事件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不要像这个外卖员一样,犯类似的错误。

我为了比较客观的回答这个问题,特意去看了一下这个事件的事发视频。从视频来看,这位女业主并没有什么过错的,这个电梯是有一个智能程序的上下行的顺序,应该是女业主操作在先,自然应该按照先来后到的顺序把女业主送到想去的楼层,而只不过是外卖员,自己的操作有问题,按照他的思路他应该是同时按了电梯的上下行,所以他才有电梯到达他所在的楼层,他都能进入电梯的,但是电梯是有先后顺序的,自然需要先把女业主送到所在楼层,再送外卖员下楼的。

外卖员应该是不太懂电梯的这一顺序问题,认为是女业主的操作耽误了自己的下楼时间,认为女业主是故意的,可能再加上心里还有其他比较着急的外卖订单需要按时送达,所以情急之下,头脑失去了理智,错怪了女业主头上,暴脾气上来就动手打了女业主。

一旦动了手了伤人了,那就是你后悔也来不及了。何况女业主本来也没有什么错,就算真的女业主有错,但也耽误不了你一两分钟的事,你完全可以在后续送餐过程中,通过提高自己的速度把时间找回来。而不应该冲动之下,把气撒到女业主的头上,更不应该动手打人,一旦出手伤人,就算你有理也变没理了。

看新闻后续是外卖平台第一时间解雇了该外卖员,我想这只是外卖平台对该外卖员的行为的处罚,如果该女业主进行了报警处理,外卖员还要根据女业主的伤情做赔偿等,而且如果女业主后期不出具谅解书,该外卖员还有可能面临拘留罚款等处罚。

第2个回答  2022-07-27

我觉得这种行为非常的可恶,甚至让人感觉到,害怕一个外卖员怎么能因为电梯误失而殴打同城的业主呢,我觉得你作为一个外卖员,那你就是服务人员,那你就是服务顾客的,就算同城的业主并没有直接的被你所服务,但是你作为一个服务人员,也应该把所有的人当做自己的上帝,因为人家说顾客是上帝嘛,然后你这样做真的会很容易让人寒心。其实呢这种问题屡见不鲜,有一些业主也会辱骂外卖员,有些外卖员也会做一些糟糕的事情以此来羞辱业主,比如我见到最有甚者是外卖员把业主的点的食物给吃掉,或者往里面吐痰之类的,或者是扔泥土之类的很多很多,因为他们不敢当面因为他们害怕差评,他们就只能通过这种行为,你想一下有些外卖员对他服务的顾客都可以这样,更别说和他毫无关系的人了,只能说外卖员这个素质不太好。

其次我觉得不管是美团或者是饿了么的骑手,就就是说这种外卖员如果出现在他们公司,必须得制定相应的政策,不能因为他们不服务人员就可以随便辱骂,其次他们这些人也应该加强对员工的素质培养,可以进行相应的集训和培训,告诉他们应该怎么做。我觉得世界上大部分的人对于这种状态和这种人缘的看法大多都是难以理解和感觉到非常的愤怒,当然也有一小部分人可能觉得什么什么样不做评价,因为有些人生下来他的素质就不会高,他这一生都不会高。

这种外卖员我觉得就应该把他暴露出来,让大家都看看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因为只有这样的话才能构建其他的外面人不能这样做,我觉得你不管怎么样,就算你当时在着急在生气什么的,你都不应该辱骂业主,当然这个事情可能会有他背后的原因,可能是因为这个业主啊,可能只是说可能他做了一些不好的事情导致了电梯的延误,这种情况下外卖员可以和他进行有效的沟通,我觉得直接辱骂当然是不好的,但是对于这件事我不做置评。

第3个回答  2022-07-27

你好,我希望我们大家可以从心理的角度去理解一下这位外卖员的行为。

我看到我们好多的评论和事件的报道,也看到很多对外卖员行为的负面的评价。的确外卖员的行为比较极端,他这么做让很多人都很难理解。

外卖小哥

那么,我们是否可以从另一个方面,多多理解一下这位外卖员的行为呢?

首先,我们看一下外卖员的行为背后的目的和出发点。

这位外卖员的行为背后的目的和出发点是好的,他的目的是希望尽快的满足顾客的需求,达标他所需要的时间,害怕被扣掉工资,被上级训斥。他在某一时刻是为了满足他自己的生存的需要。

外卖

第二点 希望我们要理解一下,他之所以会发生这样行为,背后可能跟他本人的心理健康状况,平日性格有关。再者和现在社会大环境有关。

也许他本人的心理健康状况不太好,平日心理保健很少关注,很少有时间去关爱自己精神层面的追求。性格是脾气比较大,暴躁的急迫的,做事情容易冲动,处理问题比较容易走极端。

再有就是社会的大环境,我们看到现在我们处于一个比较焦虑,浮躁的年代里,很多的人讲究的是效率,讲究的是时间,讲究的是金钱。常常有一句话,时间就是效率,效率等于金钱。

所以,无论做什么事情,我们每一个人的脑袋里,充斥的就是快快快,快快快,急急急 ,急急急。对于外卖小哥的工作尤其如此。他们更是由于抢时间的关系,由于各种原因耽搁了时间,很多顾客包容度不够,导致不能原谅,屡屡出现冲突。

急切的心情

面对这样的事情,看到这样的报道,我们每一个人应该有着怎样的一种理解,包容的心态,才能对社会有益呢?

我是这样认为的,我们在社会中经常会发生很多冲突的事情,很多极端的事情。当事情发生的时候,我们应该报抱一种良好的心态。先去倾听,体察事件发生的前前后后,再去理解当事人他们所处的位置,环境,当下,可能会发生的事情。多去用包容,宽容,涵容的心态,去理解当事人当下所做出的事情。

如果当事人极端了,我们作为听众或者旁观者是否也跟着一块极端,情绪激烈的反应呢。最好我们大家不要再以极端的形式去回应这样的事件,会去一味的指责这样的当事人,或者是激烈的刺激这些事件负面效应的升级,发酵。

我们都希望有一个和谐的社会,有一个稳定的社会,社会里的人都是稳定的,平和的,安宁的,健康的,大家都有一颗平和的心,来对待万事万物,要做一个心理健康的公民,每个人都首先从我做起,多去理解他人,包容他人,平和的面对社会,以更好地更多地为社会做出自己一份应有的贡献。

第4个回答  2022-07-27

不理智,且行为恶劣。

事件简概:据南通电视台报道,如东县掘港镇民生银河湾居民杨女士反映,在乘坐电梯时遇到一外卖员,他从15楼上了电梯准备回到1楼,由于杨女士在27楼按了电梯下行键,电梯就载着他上到了27楼,觉得电梯里耽误了他的时间,遂殴打杨女士。杨女士随后报警,目前,警方正在调查处理这件事。外卖员所属公司回应称,已经解雇该外卖员。

无关职业,情绪不稳定的人本身才是关键。现在曝光的都是情绪不稳定者,情绪的奴隶,被情绪操控自己的一切,他存在与各行各业,不是行业该被标签,而是情绪不稳定者如何控制情绪,该如何关注避免及时发现,及时干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同时,如果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减轻或不予处罚;如果情节严重的,可以加重处罚。

  故意伤害罪(刑法第234条),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里是指实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为又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具体说来,即在本法条文标有“致人重伤”、“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等字样的犯罪,应当按照本法各该条的规定,定罪量刑,不再适用本条的规定。例如,放火、决水、爆炸、投毒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115条定罪量刑;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致使被害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36条定罪量刑;非法拘禁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38条定罪量刑;抢劫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63条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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