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外卖员因电梯误时殴打同乘业主,你怎么评价这位外卖员的行为?

7月21日,据齐鲁晚报报道,江苏南通一位外卖员因为觉得电梯上行耽误了他的时间,于是殴打了同乘电梯的业主杨女士。目前,公司回应表示已解雇该外卖员。

第1个回答  2022-07-27
你外卖。是你的工作。你应该把你的。工作时间安排。妥当。你把。时间耽误。责怪到别人的身上,而且采取这种粗暴的方法。是坚决不可取的。你违反了你的劳动纪律而且也触犯了国家的法律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这种行为是坚决制止。
第2个回答  2022-07-27
我觉得这个外卖小哥的行为很不好,电梯务实,这是正常现象,你可以给业主解释,也不能打,同城的业主,你这是不对的,而且也是违法的,你这种行为太极端
第3个回答  2022-07-27
咳咳……好多人没看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儿……其实有一个非常简单的可能清醒:这个外卖员忘了按①楼了。

外卖员在15楼按下行,电梯去往15楼。

此过程中,杨女士27楼下行。

外卖员进电梯,未按任何按钮,电梯运行,外卖员未感知上下,只以为回1楼。

27楼,电梯开门,杨女士上。外卖员下,发现错了,回电梯。

从视频看,上电梯后,应该不是第一时间动手,而是各站各位,有两种可能:

1、外卖员抱怨,杨女士回嘴,惹怒正在因为耽误时间闹心的外卖员;

2、无交流,外卖员看手机,突然收到超时通知,无理由迁怒杨女士——因为从15楼到27再下楼也耽误不了五分钟,这时间他连小区都跑不出去,超时与否根本不会差这么点时间。

3、此事另有隐情……什么15什么27只是杨女士一面之词。
第4个回答  2022-07-27
法律分析:故意打人是犯法。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刑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5个回答  2022-07-27
不管怎么样都不能打人吧,这是一种很恶劣的行为啊。误时的话应该要早点送才是,现在很多外卖规定的时间都远远长于外卖实际配送的时间,按理来说误时只是极少数现象,不论如何都没有必要打人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