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5-05-28
200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一条规定,“法官职务的任免,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任免权限和程序办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第2个回答 2008-04-0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相当于是院长自己选的,这只是形式而已。
第3个回答 2008-04-0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相当于是院长自己选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9-09-22
由最高院院长提名全国人大常委会认命,众多副院长中,有的是正省部级,有的是副省部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