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超和鲁迅的演讲风格

谈谈对梁启超和鲁迅的演讲风格的理解

鲁迅先生讲课虽不像演说家的演讲,但课堂上却时时沸腾着青春的热情和蓬勃的朝气。听课的不仅有国文系的学生,还有许多其他系及校外的青年学生,甚至还有从外地赶来专门听鲁迅先生的课的。同学们反映听他的课就像读他的文章一样,“引人入胜、娓娓动听,其中蕴蓄着精辟的见解,闪烁着智慧的光芒。对于历史人物的评价,都是很中肯和剀切的,跟传统说法很不同”。 
在老北大,没有严格的课本,没有讲课深浅之规定,也没有课时进度之约束,一切都由教师们根据情况而定。在这样的课堂上,教授们的智慧得到了充分的施展;教授们的学风得到了充分的表现;教授们的个性得到了充分的张扬。
趣味盎然座无虚席
蔡元培先生在北大讲授的唯一课程是《美学》。一位同学的回忆录中记载下当时课堂上的情境:“他教的是美学,声浪并不很高,可是很清晰,讲到外国美术的时候,还带图画给我们看,所以我们觉得很有趣味,把第一院的第二教室完全挤满了……挤得连讲台上都站满了人,于是没有办法,搬到第二院的大讲堂。”
胡适先生讲课从不发讲义,自己也没有讲稿,讲课内容也很具特点。如讲中国文学史宋元明清部分时,先从文学评论的角度,介绍王若虚的《滹南遗老集》;讲《红楼梦》作者曹雪芹时,给学生们介绍了曹寅写给康熙皇帝的奏折。但学生们最喜欢的还是他的演讲。
柳存仁先生在其《记北京大学的教授》文中写道:“胡先生在大庭广众间讲演之好,不在其讲演纲要的清楚,而在他能够尽量地发挥演说家的神态、姿势,和能够以安徽绩溪化的国语尽量地抑扬顿挫。并因为他是具有纯正的学者气息的一个人,他说话时的语气总是十分的热挚真恳,带有一股自然的俊气,所以特别能够感动人。”
钱穆先生亦是学生们喜爱的教授,他讲课时从来都是座无虚席。朱海涛先生在《北大与北大人》中写道:
“向例他总带着几本有关的书,走到讲桌旁,将书打开,身子半倚半伏在桌上,俯着头,对那满堂的学生一眼也不看,自顾自的用一只手翻书。翻,翻,翻,足翻到一分钟以上,这时全堂的学生都坐定了,聚精会神地等着他,他不翻书了,抬起头来滔滔不绝地开始讲下去。对于一个问题每每反复申论,引经据典,使大家惊异于其渊博,更惊异于其记忆力之强……”
满腹学问敏思讷言
教授中还有一类是学问高深口才却差的。如周作人先生,大概是将满腹学问都注入笔端了,而讲起课来却很不善言辞,走上讲台时常常手足无措,许久才站定,然后把两手分别插入棉袍的兜儿里才慢慢讲下去,吞吞吐吐,且说且噎。
梁漱溟先生大概也应算在此列。他讲印度哲学概论、大乘唯实论、东西文化及哲学等课,有甚多的见解,很受学生们的欢迎,但却不善于言辞,可惜的是文字也欠流畅,每当讲到某个道理时常不能即兴说明,便急得用手触壁或用手敲头深思。
顾颉刚先生,乃“疑古学”之大家,著有《古史辨》。先生学问渊博,擅写文章,但口才不佳,讲课时常常词不达意,吃吃一会儿,情急之下,索性拿起粉笔在黑板上疾书,写的速度倒很快也很清楚。
还有明清史专家孟森先生,亦属不善讲课之列。学生们回忆:他永远穿着一件旧棉布长衫,面部沉闷,毫无表情。他讲课有讲义,学生人手一册。每次上课必是拇指插在讲义中间,走上讲台,从来不向讲台下看,照本宣读。下课时,讲义合上,拇指依然插于讲义中间,转身走去,依然不向讲台下看。
不善讲课的教授中也有因自家口音实在难懂,讲不如不讲者。如陈介石先生,他在哲学系也是深受同学们尊重的。他讲课是以笔代口,先把讲稿发给大家,上课时一言不发,就用粉笔在黑板上写,下课铃一响,粉笔一扔就走了。最难得的是他虽不讲话,但却是诚心诚意地备课,课堂所写与讲稿亦各成一套。据说就是因其一口难懂的温州土话的缘故,促成了他的风格。
荒诞离奇标新立异
讲课中有的教授以阐述自己的观点为主,也有的教授则更注重前人的错误。陈垣教授便是这样。
在讲课时陈垣教授将二十五史从头讲起,把所有有关的事件一一交代清楚,尤其注重前人的错误。有的同学回忆陈先生讲课时说:“在他眼里,前人的错误不知怎么那么多,就像他是一架显微镜,没有一点纤尘逃得过他的眼睛……他的嘴相当厉害,对于错误的学者批评得一点也不留情。”
教授中也有讲课喜欢标新立异者,有时异到胡说、离奇地步。林损先生便是代表之一。据说他长于记诵,许多古籍都能背诵,诗写得也很好。但上课经常发牢骚、讲题外话,有时随口胡说。他讲杜甫《赠卫八处士》时,竟说:“卫八处不够朋友,用黄米饭炒韭菜招待杜甫,杜公当然不满意,所以诗中说‘明日隔山岳,世世两茫茫’,意思是你走你的路,我走我的路。”后来,他在学校整顿中被解聘。
还有北大著名怪人辜鸿铭先生,他虽然常年身着枣红马褂,拖着一条长辫,坚持复旧,保皇复辟,但在学问上亦是佼佼者。据说他所著的《中国人的精神》曾被誉为是“一部震炫欧洲思想界的巨著”。他精通英、德、拉丁等多种语言,主讲西洋文学,后又主讲英诗。即便是后来蔡元培先生解聘了他,并不是因其学问不精,而是因其教书不认真。他上课常带一个童仆为他装烟倒茶,他坐在*椅上,慢吞吞地讲课,一会儿吸水烟,一会儿喝茶,学生们着急地等着他。后来一学期竟只教了学生六首英诗。
黄侃先生讲课的奇闻更是让人哭笑不得。田炯锦先生《北大六年琐记》这样写道:“有一天下午,我们正在上课时,听得隔壁教室门窗有响动,人声鼎沸。下课时看见该教室窗上许多玻璃破碎,寂静无人。旋闻该班一熟识同学说: ‘黄先生讲课时,作比喻说好像房子要塌了。方毕,拿起书包,向外奔跑,同学们莫明究竟,遂跟着向外跑。拥挤的不能出门,乃向各窗口冲去,致将许多玻璃挤碎。’”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6-10-09
鲁迅,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今年是他诞辰120周年。鲁迅原名阿张、周樟寿、豫山、周树人,1881年9月出生于浙江绍兴。当时其祖父周福清在京做官,当抱孙的喜讯传到他那里时,恰巧张之洞来访,于是其祖父便以所遇为孙取名“阿张”,之后又以同音异义的字取作大名“樟寿”,号“豫山”。鲁迅7岁进私塾就以此为名。绍兴话“豫山”和“雨伞”音近,同学们常以此取笑他,便请祖父改名,后改名豫亭,再改豫才。1898年,17岁的鲁迅离开了家乡,来到南京,投奔一个名叫椒生的叔祖,入了江南水师学堂。

周椒生本人在水师学堂做官,却对这种洋务学堂极为蔑视,认为本族的后辈不走光宗耀祖的正路,而跑到这里来准备当一名摇旗呐喊的水兵,实在有失“名门”之雅。为了不给九泉之下的祖宗丢脸,他觉得鲁迅不宜使用家谱中的名字,遂将“樟寿”的本名改为“树人”,取“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之意。

1918年5月,在钱玄同的激励和介绍下,鲁迅在《新青年》第4卷第5号发表了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文小说《狂人日记》,首次使用笔名“鲁迅”。在“鲁迅”之前,还曾用过“迅行”的笔名。鲁迅一生用了140多个笔名,而以笔名“鲁迅”闻达于天下。

许寿裳曾对此作过解释:“(一)母亲姓鲁,(二)周鲁是同姓之国,(三)取愚鲁而迅速之意。”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6-10-09
鲁迅---深刻,一针见血.
梁启超的演讲很吸引人。
第3个回答  2006-10-04
有很大的区别
第4个回答  2006-10-10
不太一样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