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到子公司工作,是否需要重新和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原先与总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仍旧具有法律效率。

派到子公司工作,是否需要重新和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原先与总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仍旧具有法律效率。是否可以不与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我在总公司工作,签订的是无固定期合同,要派到子公司工作,总公司要与我解除劳动关系,再与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做有什么后患,是否可以不与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

从法律上来讲,母子公司之间是独立的法人关系,在之间调换工作是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不仅是人事关系变更,社会保障等也会随之改变(区别分公司与总公司,两者是一个法人的不同部分,不需要换签劳动合同)
如果是子母公司的调动,建议与公司商议保留在总公司的劳动关系,采取调派方式,只改变劳动岗位,不改变人事关系
希望以上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隐性危险:
1、子公司福利不如总公司,效益不好破产的话与总公司没有关系
2、在子公司的工作年限重新起算,对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年限条件重新起算
但是也不要太担心,一般大的母子公司之间对于人员派遣有相关的规定的,一些规定可以改变法律限制,保障员工福利的,建议先对这些规定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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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1-04
在子公司工作期限与总公司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本企业工龄。
第2个回答  2010-01-04
总公司要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是不合法的,你与总公司签定的劳动合同在子公司同样生效
第3个回答  2010-01-05
总公司与子公司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法律主体,
其实质上是你与另一家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
第4个回答  2010-01-05
不用签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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