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产房继承过户北京在哪里办理

如题所述

央产房继承过户在北京的办理地点如下:
1、公证处:办理遗产公证;
2、税务局:核实税费;
3、建委:领取新的房产证;
4、财政局:办理免税证明;
5、房地产局:申请继承转让登记。
央产房继承过户的流程:
1、继承人需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产证等;
2、办理公证手续:继承人应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3、提交继承过户申请:携带公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提交过户申请;
4、缴纳相关税费:根据规定缴纳继承过户税费;
5、领取新的房产证:完成上述步骤后,继承人可领取新的房产证。
综上所述,央产房继承过户在北京需依次到公证处办理遗产公证,税务局核实税费,建委领取新房产证,财政局办理免税证明,最后到房地产局申请继承转让登记,以确保法律手续齐全、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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