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今年10月7号~10月14号去浙江出差,都是上夜班。回来公司说我考勤不对,14号那天没有考勤,我14号刚好是回来途中,所以无法考勤,公司人事部说14号算休息,请问我14号到底是算上班还是休息?另外7号那天上午坐车去杭州,晚上就开始上班了,如果途中时间算上班的话,那7号我到底是算上2天班还是什么?上夜班有夜班补贴吗?还是算在出差补贴中?是否有相关的法律依据?